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9)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8)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7)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6)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5)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4)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3)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2)
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全文)(1)
 

3.4.5 太阳能发电等其他电力中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是最具开发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太阳能发电尤其是光伏发电发展较快,并开始从非并网向并网方向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但目前光伏发电成本还很高。人们寄希望于科技进步,显著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使太阳能发电能够进人大规模发展时期。当前,需要继续增加对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的投人,争取在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为未来太阳能成为重要的电力来源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中国还有多种可再生能源资源具有成为发电能源的潜力,除生物质发电(包括直接燃烧、气化发电等)可以因地制宜发展外,地热能、海洋能也都可以开发用来发电,需要不断推进技术研发和应用。

  3.4.6 输配电系统电网建设是电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地域辽阔,西电东送距离远、数量大,对输配电技术发展提出了很高要求。从大型水电和火电基地向外输送电力,需要加强高等级、大容量输电能力建设。目前,1 000 kV交流和士800 kV直流特高压输电技术及工程正在开发试验。1 000 kV交流特高压输电线路(单回路)的自然功率接近5 GW,约为500 kV输电线路的5倍;士800 kV直流特高压输电线路(单回路)的自然功率可达6.4 GW,是士500 kV输电线路的2.1倍,可以显著提高输电效率和减少输电走廊用地,应做好试验示范工程和环境影响的评估工作。输电线路实际输电能力与系统动态特性密切相关。加强电网网架结构,强化受端系统,采取各种继电保护措施和电网控制技术,研发并应用先进的广域测量系统、柔性交流输电[28]等技术,可以有效地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水平,增强输电能力。现代社会生活对电力供应高度依赖,需要进一步开发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技术,不断提高电网管理水平,形成高效安全的输配电系统。此外,随着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间断型电源的增加,还需要提高多元化电源结构接人及输配电技术水平和能力。

  与先进电力系统发展密切相关的新技术很多,如固定式燃料电池、超导材料及其应用、高参数大功率燃气发电、微燃机发电[29]等技术,都在不断开发和进步。当今时代,发电技术不仅向高参数大型化方向发展,也向分布式微型化方向发展,需要密切跟踪,积极参与。发电和输配电技术的发展,还带动着新材料、电力电子、自动控制、先进制造工艺、高精尖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技术的发展。对新的电力技术和科学原理,应超前研究,夯实基础,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电力技术水平。

  4 能源发展政策

  能源政策是能源战略的重要保障。制定能源政策,应充分体现能源战略意图,为中国特色新型能源发展道路提供保障条件。完善我国的能源发展政策,应注意突出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使能源战略目标和方针通过各方面具体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注意建立有利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加强和改善政府的引导与管理;注意体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鼓励对能源科技增加投人,使能源科技创新得以不断推进。从中国长期发展看,完善能源发展政策并使之有效地执行,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把能源发展政策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位置。能源是工业的粮食,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能源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而且涉及重大的外交、环境、安全问题。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是我国长期发展面临的战略性问题,具有很强的挑战性。能源节约和能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财政金融、科学技术、对外经济等各项政策中得到充分重视和体现。

  (2)超前部署重大能源建设和关键领域能源科技项目。许多能源建设项目规模巨大、跨地域、跨行业,需要长期谋划,超前部署,协调政策,有效实施。如全国油气管网工程、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水电流域梯级开发、大型煤炭基地、电力电网系统等,都需要从长计议,早做规划,有序建设。对重大能源技术,如新一代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先进核能技术、太阳能利用等新型能源技术,需要未雨绸缪,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组织协调攻关,形成必要的能源技术储备。

  (3)多渠道增加能源开发和科技创新资金投人。能源科技创新决定未来能源发展,在国家科技创新中占有重要地位。能源科技项目规模大,基础性强,其研发、验证、示范项目和配套工程,都需要加大资金投人力度。除国家财政增加投入外,也需要调动企业投人的积极性。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应以企业为主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运用现代金融手段拓宽资金来源,国家在财税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建立合理的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各种常规能源特别是化石能源,大都是不可再生资源。能源价格应当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反映市场供需状况,反映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成本,这样才能向各类市场主体传递正确信号,从根本上促进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应完善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与国际能源市场互接互补;还应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体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和公共环境保护者的权利与义务,促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弥补能源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

  (5)实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能源财税政策。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对实施能源战略、落实能源规划,具有很强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有助于推动节能,推广应用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源税对调节开发企业和资源产地的利益关系、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其征收标准应当继续合理提高。燃油税、能源税等消费税种在许多欧洲国家和日本长期实施,促进了能效提高和技术开发,收到了显著的节能效果,有的国家还对CO2排放征税。这些政策可供我们研究借鉴。

  (6)完善能源管理体制机制。能源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应当有利于加强和改善能源领域宏观调控。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能源市场化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能源管理的职责,通过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提高能源规划和政策协调能力,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促进能源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对一些实践中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如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标识、政府节能采购等,应总结完善,积极推广,健全有利于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机制。

  (7)促进能源发展和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调节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颁布实施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在实践中产生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应抓紧研究制定《能源法》,健全能源领域基础性法律,完善专项法律规范,形成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能源领域执法,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保障能源发展。

  (8)进一步加强能源资源国际合作。在努力增加国内能源供给的同时,应统筹国内能源发展和能源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国际能源资源合作,把能源“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能源、资源、环境领域的对外交往中,应体现和平、发展、合作的要求,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本着平等相待、互利互惠的原则,积极开展国际能源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对话协调,促进能源生产国、消费国的沟通联系,扩大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增进能源技术、管理、人才交流,促进世界各国资源优势互补、能源保障供应、经济共同发展。

  本文撰写得到马富才、宁吉喆、周大地、韩文科等同志的协助,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