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和对策

    国际经验尤其是美国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连续更改的石油管制政策表明,不顾国际能源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人为压低国内能源价格以及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能源消费价格的做法,只会造成该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过度依赖性,不利于节能目标的实现。相反,如果让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那么企业和居民就会根据能源价格信号,决定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决策,那些低效高能耗的生产设备和生活用品就会加速退出市场,客观上刺激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最终会降低经济对能源的过度依赖性,加速经济增长模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型过程。

    ■林永生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从能源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能源对经济增长的瓶颈作用逐渐凸显。2007年下半年以来,美元持续疲软刺激投资者投资商品期货以对冲通货膨胀,截至2008年2月27日凌晨,纽约4月原油期货合约上涨1.65美元,结算价报100.88美元,这是自1983年开始原油期货交易以来的历史最高结算价格。与此同时,我国今年南方雪灾,煤炭告急、电力告急,煤价、电价等均存在高涨压力。尽管接连几个季度,中国的CPI居高不下,在反通货膨胀方面,中国政府部门表现出坚定的决心和态度,审慎提高国内市场能源价格,但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对外依存度很高的客观形势下,这些做法只能是表面上、暂时性、政策性地屏蔽了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对国内经济发展本应造成的冲击,这种冲击和影响只是以不同形势、在不同时间转移到经济发展中的其他方面,中石化集团连续几年从财政部获取巨额补贴就是明显的例子。在能源价格高涨的形势下,深入研究其可能的影响并且据此提出应对能源价格上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对策和建议,无疑非常重要。

    能源价格上涨,首先会影响企业主体的生产投资决策,造成设备开工不足,产能闲置,引致投资需求和劳动力需求下降。相关理论研究表明,能源价格上涨,若社会总物价上升幅度更快,会增加投资和要素需求,但在中国,这个传导机制几乎反向运行,可能的原因就是我国生产要素市场,尤其是能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市场化,造成PPI变动没有顺利转嫁到CPI上,在生产环节就扭曲了价格机制应有的效率,这时,能源价格上涨会造成严重的产能闲置,企业开工不足,进而造成城镇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幅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降低。2001-2002年,我国原油平均价格从23.12美元/桶上涨到24.64美元/桶,上涨了6.6%;但CPI却降低0.8%;城镇登记失业率从3.6%,增加到4.0%;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为6个百分点,低于能源价格涨幅。2003-2005年,原油价格年均上涨33.1%,而CPI涨幅仅为2.8%,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未变。

    其次会影响居民主体的劳动供给与消费决策,造成过剩劳动供给,非自愿性失业增加,延迟了大宗商品的购买时机。能源价格上涨除了通过要素市场对居民产生间接影响外,还通过产品市场,直接增加居民生活成本,改变其消费决策。居民对能源产品的消费,如水、电、煤、天然气等,多呈刚性。据商务部官方网站信息显示,2004-2005年,我国煤、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出口平均价格从44美元/吨、258.8美元/吨、294.85美元/吨上涨到59.6美元/吨、355.2美元/吨、394.8美元/吨,涨幅分别达到35.3%、37.2%、33.9%,与此同时,居民人均生活能源消费却从2004年的164.2千克标准煤上涨到2005年的179.4千克标准煤,上涨了9.3%。能源价格上涨显然增加了居民生活成本,在标准硬性预算约束条件下,居民只能选择提供更多的劳动,减少“闲暇”,赚取工资。能源价格上涨,造成居民实际工资下降时,意味消费变得昂贵、劳动供给变得廉价了,那么增加一单位消费,居民必须提供的劳动时间比起能源价格上涨前增加了。实际上,居民劳动供给的增加,会使劳动力市场的运行状况进一步恶化,一方面名义工资降不下来,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降低,供给不断增加,加剧失业状况。

    最后会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产生非均衡影响,导致就业形势趋紧,减缓经济增长。但是,能源价格波动对我国物价水平和国际收支的影响并不明显,主要是由于我国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全市场化。

    综上所述,能源价格上涨,一方面影响企业主体的生产决策,造成机器开工不足,投资需求和劳动力需求下降;影响居民主体的劳动供给与消费决策,造成劳动供给和非自愿性失业增加,延迟大宗商品的消费决策;另一方面影响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会使社会就业形势恶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可能的更大幅度的增长,对我国物价水平的影响并不明显,主要是由于我国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实现真正市场化,尤其是采取油价倒挂的机制,政策性地屏蔽了国际能源市场上原油价格上涨对国内价格总水平以及整个经济可能形成的冲击。

    开发替代能源、研发与推广节能技术,成本高昂而且用时太长,有理由相信在可预见到的未来,国际能源市场上供求紧张的形势不会得到根本改变,能源价格上涨作为一种趋势,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因此,我们国家需要做好应对能源价格上涨的准备,进而保证经济平稳运行。

    首先要加快建立与完善能源产品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我国能源产品仍以政府指导定价为主,市场化程度不够。现在的能源市场更加灵活,市场系统需要自我调整。如果能源产品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企业遵照价格信号的生产投资决策会更有效率,利于促进我国PPI向CPI的顺利转嫁,从而真正实现经济主体决策自由化和市场环境公平化。此外,加快建立与完善能源产品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还可以利于促进全民节能。国际经验尤其是美国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连续更改的石油管制政策表明,不顾国际能源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人为压低国内能源价格以及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能源消费价格的做法,只会造成该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过度依赖性,不利于节能目标的实现。相反,如果让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那么企业和居民就会根据能源价格信号,决定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决策,那些低效高能耗的生产设备和生活用品就会加速退出市场,客观上刺激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最终会降低经济对能源的过度依赖性,加速经济增长模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型过程。因此,需要加快建立与完善我国能源产品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其次要加快生活用能源产品间替代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普及节能知识,切实做到全民节能。能源价格上涨会直接增加居民生活成本,加强能源替代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普及节能知识,切实做到全民节能,利于促进居民在能源供应结构中选择相对廉价的能源产品,而且会降低能源需求,利于平抑能源价格。通常来说,居民生活用能源产品,尤其厨房用的煤、石油、天然气之间的替代性要远比工业用能源产品之间的替代性要强,基于此,加快生活用能源产品间替代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是一种有效解决能源价格上涨时居民面临生活成本攀升的途径,因为我国不同能源资源的供求结构差别很大,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供应相对充足,而石油产品则相对短缺,油类产品的使用成本很高,如果生活用能源产品间替代性的技术和设备比较成熟,那么居民就会使用相对廉价的煤炭和天然气产品,客观上促使能源产品的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革新技术与设备,从而使能源价格总体上保持稳定或者适度降低。此外,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普及节能知识,切实做到全民节能。整体上来讲,我国居民的节能意识还很薄弱,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只有33%,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2005年我国为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节能灯产量达到17.6亿只,占世界总产量的90%左右,但70%以上都出口了,如果我国居民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

    最后要加快制定实施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多渠道保障能源供应。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以及全民节能,更多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企业和居民主体微观决策的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需求的方面实现节能。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快制定实施国际能源安全战略,多渠道保障能源供应,在国际能源产品价位突然走高的情况下,从供给的方面来保障我国经济平稳运行。

    具体而言,制定和实施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首先,要建立能源战略性储备或者紧急库存,现在我国正在酝酿和试行的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此外,还应该大力培养或者引进高级人才,进入国际风险市场,尤其是石油期货市场,切实做到高抛低吸,成功实施能源战略性储备。

    其次,与能源出口国保持对话与持久合作关系的同时,还要积极寻求与其他其他能源进口国的能源合作关系。世界上只有一个能源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互动与博弈,决定着能源产品的均衡价格,尽管能源价格上涨存在诸如能源的不可再生性、产能不足等很多必然因素,但仍然存在供给者之间结成卡特尔联盟、地缘政治等偶然因素,如果能够与其他能源进口国之间加强合作关系,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利于提高能源进口国作为整体的需求方在双方博弈中的话语权,也利于稳定甚或适度降低能源价格。

    再次,鼓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进入海外产权市场,参与和争夺核心能源资源,尤其是油源的开发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可以为国内资本搭建比较准确的信息平台,促进业内信息的有效交换以获得市场的快速调节,同时政府还应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国内资本在海外市场的有序竞争及其合法权益。

    最后,加大与能源相关工业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力度,增加投资。一个健康的、有科技推动的国内能源工业是能源安全的一部分,因此大范围的研发和创新并考虑到当前和未来的环境需求是现在我国政府、企业应该积极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