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戴止鑫 报道 “恨自己一时糊涂,法纪观念淡泊,私改电表接线自认为天知地知,接受了教育真是令人悔恨交加啊!”这是元月21日江苏大丰弘达路桥公司负责人张某,到供电公司营业厅缴出违章检查和违约金12659.12元后,发之内心的自责!

     地处黄海路的弘达公司有幢办公楼,南侧有二幢宿舍楼,在去年深秋的一个下午,当时该公司正对配电房整修,当看到有6个电表在不停地走动,一旁监管的张某突发奇想,如果将整个办公楼的照明电接到宿舍楼的生活照明上去,每个月还能”省”不少电费,于是就让值班电工私自将办公楼的接线,改接到生活照明电表中去,在场的人都认为地处城郊无从知晓不会出问题.

     哪知到元月16日,供电稽查周汉祥与伙伴到检查配电房时,这点劣作很快被发现,根据查获的违章实际和统计办公楼的用电容量,弘达公司必须接受电力法规的再教育,写出违章接线的深刻检查,二倍违约电费的处罚,经过数天电力法规的学习、认识、理解,这个负责人才为此次违章用电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