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塘湖供电所依法将恶意投诉用户纳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9-12-02   来源:中国电力网  作者:胡贵林

  中国电力网讯   “喂,是塘湖供电所吗,谁把我的电停了,赶快送电!”

  11月12日10时,正在国网湖北咸宁通城县塘湖供电所营业员邓海玲接到这样一个的电话。

  经耐心与用户沟通后得知,该用户姓刘,家住塘湖集镇台区,由于欠费被费控系统停电后生活受到影响,遂要求供电所送电。随后,在邓海玲的电话指导下,要求刘某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等进行网上交费时,但该用户一会儿说不会用微信,一会儿又说手机里面没有钱,要求临时送电应急,并约定14时30分到营业厅现金交纳。

  在征得营业班长同意后,邓海玲为其办理了临时供电流程。但直到15时40分仍未等到前来交费的刘某,反而收到了95598下达的用户意见单。其内容为:客户在未收到欠费短信通知的前提下,供电所私自停电致使用户生活、生产受到影响。

  经过对比工单查询后,发现投诉用户正是刘某。为了及时解除用户心中疑惑,该所所长余立平随即带领台区经理王四强、葛雄才赶到用户家中,发现刘某已经不知所踪,且所使用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无奈之下,余立平只好通过刘某的亲戚与其联系并劝说,直到半个小时后刘某才极不情愿的现身并随其亲人一同来到供电所。在其家人的见证下,收费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刘某共欠电费360元,其欠费短信已由国网公司按时发送至预留的手机。虽然证据确凿,但刘某仍然强作狡辩,直到收费员张苇拿出由刘某亲自签名盖章的《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时,刘某才道出实情。

  原来,刘某以为临时送电后,即使不再交费也不会停电,殊知刚吃完饭,开关却再次跳闸,他这才趁着酒兴四处拨打电话投诉。

  了解刘某的真实意图后,余立平当即严厉表示:“欠费交钱、 天经地义,而且电能本来就是一种商品, 恶意拨打不属实的投诉电话,情况严重者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刘某不仅需要全额结清当前所欠电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滞纳金才能恢复正常用电,其行为也将由塘湖供电所逐级上报至95598电力服务热线平台,纳入“恶意投诉风险管控黑名单”。

      关键词: 通城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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