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天泰电力公司热学“营改增”政策合理减轻税负

发布时间:2016-04-13   来源:本站编辑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4月12日,二师天泰电力公司组织23名财务人员对“营改增”税收改革政策进行了学习,财务部主管会计刁新莉领学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七章五十五条,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于今年 5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办法》扩大了征税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其中,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是一项确保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的结构性财税改革方案。《办法》以销售额500万作为分界点,将使得纳税人,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较之营业税少交2个百分点,税负下降超过40%,减税力度很大。

  “实施营改增政策一方面能有效减轻公司的财税负担,避免重复缴税。另一方面,又能带动‘十三五’农网建设投资,进一步激发公司生产经营的活力。”该公司财务部长张新立告诉笔者说。

  张新立提醒,“营改增”虽好,但是对企业制度和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较高。从企业改革战略纵深看,还需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理顺税费关系、优化经营模式,以减税负为契机,实现添动力、促创新,稳增长的长远发展目标。

   作者:李立疆


  

      关键词: 二师天泰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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