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供电公司宣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作者:曾杰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中国电力网

  3月10日,国网罗江县供电公司党委组织开展了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宣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拉开了该公司全面宣贯落实此项工作的序幕。

  去年,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明确定义,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当天的中心组学习会上,该公司党委在传达德阳公司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重点进行了宣贯讲解。同时,根据工作安排,从即日起,该公司还将在所属各部室班组、属地管理的集体企业、代管控股公司班组及各支部中开展“四种形态”宣贯活动,着力在党员和干部员工中营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良好氛围。

  据悉,该公司党委将把此项工作列入近期对各支部和班组工作督查的重点,确保“四种形态”宣贯到位。

      关键词: 罗江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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