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供电分公司节前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 2019-09-29   来源:中国电力网  作者:李志杰

  9月29日,岐山县供电分公司在二楼会议室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参加。

  在国庆节到来之际,为加强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反“四风”、“八个一批”的贯彻落实,岐山分公司组织学习了《关于以*市委市政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各部门重点围绕公务接待费用开支、配餐人数、接待标准、违规购买烟酒及工作日饮酒、接待清单、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和不按标准缴纳食宿车辆费用等7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就做好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值班纪律、车辆管理、公款旅游等明察暗访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部门在公务接待中自觉执行和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规定,办公室切实执行好公务接待相关政策标准,财经部严把费用报账关口,纪检组和党群部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在公司范围内不发生通报中存在的典型问题。

  会议要求,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坚决刹住歪风邪气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及纪委及省、市公司党委、纪委的要求上来,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关键词: 岐山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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