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供电公司:助推安全主体责任落地生威

作者:田光辉 发布时间:2017-06-07   来源:中国电力网

进入6月份,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唐县供电分公司认真落实国网、省市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通过知责履责“红脸迎”,失责追责“白脸对”,不断助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生威”。

安全管理拒绝“糊涂账”

面对安全管理的新标准、新要求,怎样制定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并得以量化考核是唐县供电公司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对此,唐县供电公司上至公司各部室,下至各基层供电所,都在对照新变化,重新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唐县供电公司以新修订的安全信誉考核机制为抓手,通过对员工、班组、基层供电所、业务部室、外协施工部门五大块的隐患、安全生产标准化、违章、事故等多方面进行动态评价,实现了主体责任的量化考核,并对主动担责的个人和单位实行正向激励,激发履责主动性。

唐县供电公司安全质量部主任贾洪江说:“有了可量化的责任清单,安全管理就不再是一本‘糊涂账’。有了制度的保障,才能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也为知责、履责、追责打下基础。”

落实责任争做“有心人”

落实责任难,除了职责不清的原因外,还与个人的责任心有很大关系。为此,唐县供电公司安质部、业务部室相互配合,积极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推送警示教育片,整理汇编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要求各基层供电所每天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安全培训例会组织员工学习,开展全员安全大讨论,促使广大员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刚刚收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血与泪的呼唤》的仁厚镇供电所副所长李明说:“血的教训让我警醒。不落实安全责任,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挑战。通过近期的事故案例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我更加认识到按章作业,主动履责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还需“强追责”

在安全管理实际工作中,仅凭“知责履责”的约束,并不能真正为安全保驾护航。相比于“知责履责”的美好愿望,“失责追责”才是责任落实的不二法宝。

唐县供电公司把“安全生产月”视为安全管理的特殊时期,加大了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通过责任倒逼,促进履职履责,有效遏制落实主体责任“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等问题。唐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黄红恩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就拿我分管的“迎峰度夏”雨季三防工作来说,进入安全生产月不到6天,我们已经进行了三次覆盖全县的雨季三防隐患大排查,共查出隐患63条,并对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确立整改期限,及跟进验收。对于逾期未改的,一律不讲情面。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责任有效落地、企业长治久安,电网安全稳定供电。”

      关键词: 唐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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