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陈进行:规范大用户直购电

2016-03-15 来源:中国电力报

  关注大用户直购电、推进煤炭集中清洁高效利用,为中央企业发展创新建言献策,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陈进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的重点提案。
 
经过详细调研和认真研究,陈进行提交了《规范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维护公平规范的电力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煤炭集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经济绿色发展和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等4份提案。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陈进行表示,有序推进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有利于促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设、完善电力价格机制、降低用电成本,同时,有利于增强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促使发电企业降本增效。
 
中国电力报:您提出的《规范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维护公平规范的电力市场秩序》的提案是基于何种考虑?进行了哪些调研?
 
陈进行:大用户直购电,早在2002年上一轮电改启动时就开始试点,然而,在试点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电企业对直购电试点工作的期望和诉求有所不同,对政策的理解和如何执行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有序推进直购电工作中没有形成合力,在一些地区,直购电曾一度成了“优惠电”的代名词,因此,大用户直购电也一度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
 
经过这些年的探索与博弈,大用户直购电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已成为各方共识。2013年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要求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此后,政府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大用户直购电才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
 
到2015年底,全国31个省区已有24个省区相继开展了直购电交易;2015年全国直购电总量约3000亿千瓦时,比2014年的1540亿千瓦时增长近1倍,其中有11个省区规模超过100亿千瓦时。
 
中国电力报:大用户直购电取得阶段性成绩,与相关政策的出台和电力行业、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您认为,目前存在什么问题?
 
陈进行:目前,大用户直购电还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大力推进直购电,行政干预色彩浓厚。近年来,几乎所有开展直接交易的省份,都由政府有关部门为发用电双方设立了准入门槛,纷纷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批复大用户直购电输电价格,然后按各省级政府认定的用户和发电企业,以双边交易或集中撮合的方式形成上网电价,加上国家批复的输电价格再加上政府基金和输电损耗,作为最终的到户价格向大用户直接供电,行政干预色彩较浓。这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直接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交易事项,依法依规签订电网企业参与的三方合同。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的要求有所背离。
 
二是大用户直购电使得一些高耗能行业享受比现在更低的电价,不利于节能减排。直购电交易因电价明显低于上网电价而受到了企业追捧。一些地方政府支持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给了这些企业降低成本甚至扩大规模的契机。像电解铝、钢铁、水泥这样的高耗能产业,本身就处于国家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的政策管控中,而且这些行业造成的污染又十分严重,如果地方政府还一味地对这些行业给予电价支持,那么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将难以落实。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指定交易对象、电量和电价,损害了发电企业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大力实施优惠电价,将发电企业(其中主要是中央发电企业)利益转移到地方企业、民营企业,破坏了电价执行环境。从目前开展的直接   交易情况看,有些地方政府深度参与直购电,存在政府指定交易方、交易量价,或迫使发电企业向电力用户降价的行政行为。
 
特别是个别经济较落后省份,发电企业本身亏损严重,如果再被迫降价让利,企业经营将更加困难。
 
中国电力报:针对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色彩浓厚,通过行政手段指定交易对象、电量和电价,支持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等问题,您有何建议?
 
陈进行:为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规范有序运作,维护公平规范的电力市场秩序,推动我国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建议:一要尽快出台直购电市场交易规则。国家能源监管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尽快研究出台直购电市场交易规则,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规则范围内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实现交易。交易规则应涉及交易方式、交易合同、纠纷处理、市场监管等内容。
 
二要防止过度干预和过度竞争。为防止地方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建议建立市场规则评审和监督机制。国家层面应对地方出台细则提出程序性等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应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对市场过度竞争要设定条件,必要时进行行政干预,避免发电企业之间恶性降价竞争,促进电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规范电价秩序,搭建公平的电价市场化平台。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电价检查力度,规范电价秩序,制止各地随意自行出台优惠电价。对开展直购电的地区,特别是直购电规模较大的地区,必须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尽快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搭建一个公平的电价市场化平台。

      关键词: 直购电,陈进行,两会